宿舍規則
1、一切內務,分配清掃,保持整潔,維持秩序。
2、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。
3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應通知主管部門:
a) 違反宿舍管理規則,情節重大者。
b) 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。
4、員工對所居住宿舍,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。
5、有關宿舍現有的裝置如玻璃、衛浴裝置、門窗、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,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,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,並視情節輕重論處。
6、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:
a、服從舍長管理與監督。
b、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。
c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。
d、個人棉被、墊被起床後須疊齊。
e、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。
f、不可吸煙
g、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。
h、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。
i、電視、收音機的使用,聲音不得放大,以免妨礙他人安寧。
j、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。
k、夜間最遲應於11:30時前返回宿舍。
l、汙穢、廢物、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位置傾倒。
m、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清潔和整理個人物品。
n、水、電不得浪費,隨手關燈及水龍頭。
o、沐浴的水、電、煤氣用畢即關閉。
p、沐浴以20分鐘為限。
q、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、喝酒、賭博、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。
7、住宿員工在下列情況下,會在三次警告的情況下馬上強制離開宿舍。
a、不服從舍長的監督、指揮者。
b、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、及酗酒。
c、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。
d、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。
e、經常妨礙宿舍安寧、屢戒不改者。
f、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。
g、有偷竊行為者。
8、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、物品、抽屜等清理乾淨,所攜出的物品,應先經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。
9、未經公司負責人批准不得私自配鑰匙。
10、出門應隨手關好門窗,住處無人時應鎖好門鎖,注意提防盜賊。
11、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,三日內須搬離宿舍,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,由宿舍相關人員在場,確認均繫個人物品,給予放行。
12、嚴禁擅自調換房間、床位和留宿非住宿員工或非公司人員
13、宿舍內個人物品擺放整齊,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、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,如有丟失,責任自負。
14、員工不得擅自遷離宿舍。
15、員工每月之7號需要支付$300作為水電費用。
本人清楚及明白宿舍以上各種規則並願意遵守合作,違者將按以上規則嚴厲執行。
